2010年3月27日 星期六

〔轉錄〕基督教簡史(六)- 歸正時期

http://www.pcchong.org/mydictionary1/Special/historyofchristianity6.htm

基督教簡史(六)- 歸正時期

(資料取自《中國企業福音管理教育學會》,作者:清泉)

目錄:

緒論
第一章 使徒時期
第二章 苦難時期
第三章 國教時期
第四章 教皇時期
第五章 歸正時期
第六章 復興時期
第七章 多元化時期

附錄:

1、基督教歷史大事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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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歸正時期 (1517-1648 A.D 從馬丁路德的九十五條至三十年戰爭結束)

目錄:

一. 馬丁路德及信仰歸正的發起
二. 德國信仰歸正的展開
三. 瑞士的信仰歸正運動
四. 英國的信仰歸正運動
五、 信仰歸正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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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馬丁路德及信仰歸正的發起

一、路德與九十五條綱領

馬丁路德于公元1483年十一月十日生在德國埃斯勒本城(Eisleben),在他襁褓時,全家搬到曼斯非(Mansfeld)定居。雙親都是敬虔信徒,父親是個辛勞的礦工,刻苦渡日,積蓄錢財,為了使他聰明的兒子可以受較高的教育。

馬丁路德受完小學及中學教育后,進入耳弗特(Erfurt)大學就讀。公元1505年,獲得碩士學位,使他父親非常高興。為了迎合父親的愿望,他繼續攻讀法律﹔半年后,一些事情的發生,使他突然放棄學業,進入耳弗特奧古斯丁修道院。半年考驗期過后,他正式宣誓為修道士。這時的他,一心認為自己將終身做個修道士。以后,他改攻神學。公元1507年被按立為神甫﹔第二年,被派到威登堡擔任該大學教師。在那兒,他拿到第一個神學學位──聖經學士。

一年以后,路德又被調回耳弗特。在那兒,他拿到第二個神學學位──修辭學碩士。以后,他被派教授當時的神學標准課本“彼得倫巴的句語”(Sentences)。這樣,路德以一個廿六歲的年輕人,在神學界占一重要地位。

在耳弗特教書期間,他奉派陪同一位年長的修道士,到羅馬辦理一些修道院事務。這次旅行,使他有機會訪問所有著名聖地。他跪著攀登有名的聖梯。這列階梯相傳是耶穌在被彼拉多審問前所攀登的殿階,后來被人自耶路撒冷搬到羅馬。又據傳說,1511年,當馬丁路德在聖梯上跪爬到一半時,他聽到心中有聲音說:“義人必因信得生。”于是,他站了起來,走下台階。因此有人說,這是馬丁路德蒙恩得救的一刻。但事實并非如此。

約于公元1512年年底,他坐在威登堡的斗室中,展開聖經,開始研讀保羅寫給羅馬教會的書信,當他看到羅馬書一章17節“義人必因信得生”時,他一邊讀,一邊揣摩、深思。突然間,一股無法言喻的喜樂,充滿他的心中,靈魂的重擔剎那間完全脫落。在這以前,他一直努力行善,想賺取救恩,卻始終沒有“做夠”的感覺,現在,神親自告訴他:“人得救非藉善行,乃藉信心。”羅馬書一章17節成為路德的“天堂之門”。這就是路德歸正的經過。

此后,教皇利歐第十(Leo X)想重修羅馬城彼得大禮拜堂,必須花費極多的金錢。于是派人分賣“贖罪票”(認為這些票據可以幫人贖去罪行),以此籌措這項經費的方法。這時有多米尼古派的修道士帖次勒在威丁堡城的附近售賣贖罪票。他們張貼廣告說:“凡買贖罪票的,可得完全饒恕,能與上帝和好。”路德聽見這事情,極不喜歡,于是在1517年10月31日約正午時分,將九十五條宣言訂在威丁堡教堂的大門外面。

簡略一些張貼的宣言如下:

  第一條: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講道的時候,是要忠心信徒一生悔改。
第二十一條:所以贖罪票販賣者若是說:人因教皇的贖罪票可以脫離各樣的審判而得救,是不正確的。
第三十二條:凡信靠因所買的贖罪票可得救的,將來必要和那些賣贖罪票的教士,同受永刑。
第三十六條:凡作基督徒的,對于他的罪惡,若真有悔改的心,不需要贖罪票,也可完全脫離罪惡和其審判。
第六十二條:教會的寶貝,就是講論上帝榮耀和恩惠的福音,不是聖人的功勞。
第八十二條:人可以問教皇,為甚么不因著最聖潔的愛心使死的人出煉獄呢…?

在《九十五條》中路德主要提出了有關贖罪券及其功效的六點不同主張:

1、贖罪券能并且僅僅能免除教會的懲罰,教會能免除教會所加的懲罰,不能免除上帝所加的懲罰。

2、贖罪券決不能赦免罪過,教皇本人無權作此赦免,赦免罪過之權屬于上帝自己。

3、贖罪券不能免除上帝對罪過的懲罰,那種權力也僅僅屬于上帝自己。

4、贖罪券對煉獄里的亡靈并無效力,教會所加的懲罰僅及于生者,死后無效,教皇能施于煉獄里的亡靈的是祈禱,而不是用裁決權或鑰匙權。

5、真正悔改的基督徒勿需贖罪券就得到上帝的赦免,不需要用贖罪券,基督要求每一個人做這種真正的悔改。

6、功德庫從沒有被嚴格肯定,很難說它是什么,會眾也不完全了解它。它不是基督和眾聖徒的功德,因為這些功德是他們自己的,完全不受教皇干預。它決不是指,握有鑰匙權的教皇除能免除教會所加的懲罰外,還能免除更多的東西。真正的功德庫是上帝的榮耀和恩典的神聖福音。

路德發現無論從聖經、傳統還是理性來看,都無法証明贖罪券的正當性,贖罪券的買賣鼓勵了處于罪惡中的人,不去思想基督,不去祈求上帝的饒恕。

路德的意思是想要共同解決這些問題,并沒想到日后會成為歸正之火。自九十五條宣言公布以后,只有兩個禮拜,風聲傳遍了德國全地,人人聽了,都歡天喜地。公元 1519年路德到普西(Leipzig)城里,和一位羅馬天主教的神學家厄克(Eck)辯論,厄克說:“你所說的和胡司約翰(胡司約翰較早之前曾反對教皇而被燒死)是同一個意思。”路德說:“教皇及大公會議所規定的,也不免有錯誤,不可任意定胡司的罪。”厄克看這話是違背了教皇的意思,便到羅馬城去控告他。

從前教皇聽見路德的事,還不以為意,只以為是几個修道士失和爭論,但這時候,不得不把路德逐出天主教。路德不服,帶領大學的教員和學生,到城外焚燒教皇的諭旨和羅馬天主教几本書,表明要和他斷絕關系。正當這時,路德著有三本著名的書稿,其中一本是《基督徒的自由》。

公元1521年羅馬國皇帝查理斯第五(Karl Charles)在沃木斯(Worms)開一國會,想要定路德的罪,便召他前來赴會,應許他可以安然回家,有人對他說:“你不可去,恐怕會遭遇像胡司約翰的結果。”路德未將懼怕放在心里,毅然到了國會,當時的議會勉強他承認背道的罪。路德說:“若沒有良心和聖經上的憑據,我絕不能承認,并且說暗昧良心的事,更是不可行。”于是國會定了他的罪。路德由沃木斯退到威丁堡,中途被騎兵所捕,帶他到了瓦特堡的炮台軟禁。路德早已知道,這是當地一諸侯要保護路德的辦法。路德只好暫時穿著軍官制服避居瓦特堡,但沒有擔任軍人的職務,只是天天翻聖經和著作新書。

路德不在威丁堡的時候,他所提出的改教風聲,已經遠播出去了。當時有一些人,以自己為先知,講道時專靠自己的默想,輕看聖經,并且性情粗暴,往往以言語攻擊教會和修道院。路德聽了,心里很不安,因為他抱定和平改教的心志。后來他離開瓦特堡回到威丁堡,八天之內,時常講明信仰歸正的宗旨和方法。常有話說:“他傳道著書并勸勉人,都是引人歸正的方法,但不可以強逼,也不需要勉強,總要把和平披戴身上。”然而,路德也知道歸正不是一朝一夕的工夫,也不是自然能成就的,因此將禮拜規條和建設教會的事重新估價,凡聖經內沒有禁止,就繼續采用。又說牧師和主教不是信徒的主人,乃是教會的公仆,也提出牧師可以娶妻的規條。這是路德所設立的教會,就是現今的信義會。

路德好像一座火山,在公元1517到公元1521年間爆發,引起強烈地震,震撼整個教會,首先在德國,后來很快地,西歐所有國家均被波及。

二、歸正運動的基本觀念(改教運動)

改教還是歸正?所謂的改教運動,首先,它是指教會的改革,包括所有使教會進入更完善的各項改變。每個教會都有教義、行政、崇拜與生活等層面﹔改革,就是將教會的各層面加以改善,使它更臻完美。

而此時路德作的不是將原有的加以完善,而是將已偏離正軋的教會拉回到正路上來,因此路德所掀起的不是宗教改革,而是信仰歸正。

然而這種改變并不止于教會內部的改革,也帶出教會以外的改革。因為教會教導信徒把信仰應用在生活中,結果便把教會內部的改革原則,應用到教會以外的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生活各方面,以致影響到整個國家。因此,造成今日天主教國家和復原教國家之間極大的差別。

在敘述歸正運動時期所發生的重要事件前,讓我們先認清歸正運動領袖們所強調的基本內容:

1、歸正運動領袖們主張回到使徒教會形態。

他們深信使徒教會才是教會當有的形式與屬靈光景。初期教父們如耶柔米、居普良、俄利根、亞他那修的著作,重新出版,給改教者們很大幫助﹔奧古斯丁的著作,尤受偏愛。從這些聖徒的著作中,他們認識了早期教會的單純,和他們當日充滿繁復儀式的教會,截然不同。因此,改教領袖們致力于減少教會的儀式、習俗及傳統,而強調傳揚“真道”及“因信得救”的福音。

2、他們也強調“信徒皆祭司”的看法。 --->恩恩

意思是:每個人可以直接與神交通。人得救不是藉著教會,只因信基督便可成為教會的一份子,羅馬天主教以祭司稱呼聖職人員,表明他們像祭司一樣站在神和人中間,代替人說話。改教者則著重每個信徒都是祭司,每個人都可以與神面對面交通,不需經過教會所扮演的”中保”的角色。

3、歸正運動領袖們認為教會是信徒的集合,而不是“聖品人員的階級組織”。

這種觀念早于一百年前胡司時代就已提出。他們把教會看成一個“有機體”,信徒們在這個活的身體中彼此相屬﹔他們絕不認為教會是由聖品人員組成的“機構”。在行政的功用上,改教者也承認教會“組織”是必要的,只是在救恩的獲得上,卻不需要經過這個組織。

4、歸正運動領袖們強調聖經是信仰與生活的最高權威。

早在改教運動以前,已經有許多教會領袖主張將聖經分給一般信徒。威克里夫將大部份“武加大”譯成英文﹔丁道爾(Tynda1e)也翻譯了聖經。但羅馬天主教嚴禁非官方的翻譯,以致丁道爾付出生命的代價,被火焚而死。路德翻譯了全本聖經﹔慈運理(Zwingli)將伊拉斯姆的希臘文聖經中的保羅書信手抄下來﹔賴非甫爾(Lefevre)將新約譯成法文,加爾文(Ca1vin)也翻譯了聖經。每一項改教原則是否被接受,全看這原則能不能從聖經中找到支持和印証。因此,聖經成為當日的試金石﹔聖經的研究和精讀,也成為一切宗教教育的基礎。

貳、德國信仰歸正的展開

一、路德恢復基督徒的自由

路德的性格是由兩個相反的特征揉合而成的。他可以同時非常激進又非常保守。他雖給教會帶來巨大改革,但在除舊布新的工作上,他卻采取緩慢的步調。開始時,憑著他的聰明與機智,只做了些微改善。

但路德的跟從者就大不如他。當他隱居瓦特堡時,有些跟從者便在威登堡開始激進式的變革,造成混淆、沖突、紊亂的局面。以致路德不聽智者腓勒德力之勸,也不顧死刑的宣判,毅然離開瓦特堡,回到威登堡﹔一連講道八天,總算恢復了秩序。

許多重大改革被逐步地帶進教會:教皇制被棄絕﹔聖職人員和平信徒之間的差別也被摒除。路德宣稱:“所有信徒都是祭司﹔聖禮只有兩個,而非七個﹔聖禮不是得救的必要條件。”就這樣,路德敲響了羅馬天主教體系的喪鐘,他折斷了數世紀來羅馬加給信徒的重軛,而恢復了基督徒的自由。這份自由對當日基督徒的意義,是我們今天這些從未負過“羅馬之軛”的人所無法了解的。他們不再向聖徒及馬利亞禱告,也棄絕了拜像 、拜遺物、朝聖、宗教游行、聖水、外表禁欲、修道、為死人祈禱及相信煉獄等事。

當路德進行各種改革之際,他“保守”的個性,使他仍保留那些沒有直接被聖經禁止的事。例如:路德會教堂中,雖然挪走了旁邊的祭壇及偶像,但仍保留中間的主壇、臘燭與基督畫像。

羅馬天主教認為聖餐就是獻祭﹔必須由祭司獻上。他們教導說:當祭司宣讀聖禮的詞句時,餅和酒就會奇跡式地變成基督真正的身體和血。這就是所謂的化質說(Transubstantiation)。只有祭司可以飲“杯”,因為怕平信徒不小心把基督寶貴的血,濺出杯外。平信徒領聖餐時,只能領受“餅”﹔這餅非常薄,稱為“聖餅”,領受時,由祭司將餅放在信徒的舌頭上。

路德否認聖餐是獻祭,他不承認每次聖餐就是將基督再度獻上。他教導說:基督已經在十架,一次獻上,永遠獻上﹔因此教會中不需要祭司。因此,從路德以后,復原教中只有傳道人,沒有祭司﹔而且在聖餐時,所有信徒都可以領受餅和杯。

雖然路德不承認“餅”變成了基督的身體,但他強調基督的身體真正臨在聖餐之中,因為當基督升天后,他的身體是無所不在的。

二、教會管理制度的發展

路德對教會的形式、組織及行政管理,并不特別關心。他所采用的教會管理制度,不是根據聖經,而是根據當日教會的實際情況。

路德推行教會“訪問員”(Visitors)制度。當這些訪問員觀察了不同教會后,每個人都感到教會迫切需要改革。他們看到天主教聖職人員的失職,百姓和祭司對真理的無知,而且無知到令人無法置信的地步﹔大部份祭司不會講道,只會喃喃地念誦彌撒詞句。這些訪問員參觀各教會后,寫出一套規條,作為教會生活的指南。

路德派教會不設主教,只有監督(superintendents)。他們執行主教的工作。信徒是教會的基層份子,由教會議會(counci1)所管理。這個議會是由牧師及几位當選的平信徒組成。

路德的教會管理制度,最獨特之處是:他給政府的地位。路德受環境影響,認為政府應當高于教會。從人的角度來看,路德個人的安全,全賴撒克遜選侯的保護﹔而且,也只有在接受復原派信仰的君主治下,復原派教會才能生存。由于這種環境因素,路德勢必給復原派君主特權。有一段時期,路德深盼能在德國興起全國性復原派教會,將所有德國人包含在內。但這項期望始終未能實現。甚至在德國境內的教會也分裂成區域性的教會。

十六世紀中,在不同方法、不同情況下,教會改革也在丹麥、挪威、瑞典各國展開,他們均采用路德的方式。

丹麥和瑞典的改教成功,成為后來宗教戰爭的決定性因素。

三、編寫研讀與崇拜的材料

公元1521年四月至公元1522年三月,路德隱居在瓦特堡其間,將聖經譯成他同胞的語言 -- 德文。羅馬天主教只許教會領袖及學者研讀聖經,路德則認為每個人都有權、也有義務自己讀聖經。在教會崇拜中,路德以德文取代拉丁文。

路德也積極從事教育工作。為了幫助一般愚鈍無知的百姓,他不遺余力,在各地設立學校。為了使孩子們從小接受純正道理,他寫了“小本信仰問答”。雖然是一本小書,卻是這位偉大改教家的重要著作之一﹔它成為后來信義宗各教會,世世代代的兒童最基本教義。這個新教會也需要新詩本。路德,這位不尋常人物的另一項偉大成就是:在他四十歲左右,正與羅馬教會力搏之時,他卻綻放出寫詩的能力,為新詩本寫了許多詩歌。路德的詩歌,大部份不夠典雅,但其中的一首“上主是我堅固保障”卻成為永垂不朽之作。

路德堅信宇宙間只有一個有形的真教會。他不認為自己和跟從者是脫離教會,相反的,是羅馬教會離開了新約的教會。路德也不認為自己是在建立新教會,他所作的,只是把一個走了樣的教會加以改革。

為了將路德派教會的信仰正式公諸于世,他撰寫了一份信仰告白,提交公元1530年召開的奧斯堡國會。這份信仰告白就成為后來有名的“奧斯堡信條”(Augsburg Confession),這也是初期教會制訂信經以來的第一份信條。

奧斯堡信條并未取代初期教會的信經(包括使徒信經、尼西亞信經、迦克敦信經等),乃是根據這些信經增補而成,包括這些信經的內容,并加以擴充。

四、路德的得力助手

路德一開始就獲得許多的幫手輔助,其中最得力的一位是墨蘭頓(Me1anchthon)。公元1518年,他年有廿一歲,便擔任威登堡大學希臘文教授。改教運動一開始,他便參與﹔當路德在瓦特堡時,墨蘭頓出版了一本書,是第一本將路德神學思想加以系統化的書。他是當代最有學識的人,被譽為“德國的教誨師”。這位“沉默的改教者”(The Quiet Reformer),對后來的“路德主義”(Lutheranism)具有緩和的作用。
另一位路德的好友及助理是施巴拉丁(Spa1atin),他是撒克遜選侯的私人秘書。令人詫異的是,腓勒德力給與路德許多友誼及高度的關懷,但他們倆人卻始終未見過面、全靠施巴拉丁扮演他們之間的中人。

公元1525年六月十三日,路德又獲得一位最獨特的助手。因為在那天,路德與凱瑟琳(Catherine Von Bora)結婚。她本是一位修女,而路德原為一名修士。這事使他的父母非常高興。路德也看這事是為后人作榜樣,凱蒂波拉是個貴族的女兒,十六歲就當女修道士,聽見路德改教的事,便隱身在威丁堡。她長于治家,后來生男育女,受福無窮,為家庭教育樹立良好榜樣。

有三百年之久,根據羅馬教會的條例,神甫是不許結婚的。在一個人當修士或修女之前,必須先發誓永不結婚,這就是所謂的“聖品人員獨身制”(celibacy of the c1ergy)。當路德結婚后,許多祭司、修士、修女都照他的榜樣而行,成為改教運動中,脫離羅馬天主教的另一步。

三、瑞士的信仰歸正運動

一、慈運理

(一)慈運理的成長

公元1484年一月一口,在瑞士德語區的威得赫斯城(Wi1dhaus)出生了一個男孩,這孩子長大后,成為歷史上有名的慈運理(U1rich Zwingli)。

慈運理的一生和路德完全不同。他從未在修道院中過修道士生活。他在文藝復興的影響下受教,研讀的是早期希臘羅馬的著作。

慈運理在巴塞爾(Basel)、伯恩(Bern),及維也納(Vienna)各城受教育,于公元1506年得文學碩士學位,然后進入教會事奉,于公元1519年成為瑞士重要城市蘇黎世(Zurich)教會的牧師。

慈運理最先受伊拉斯姆很深的影響。他詳盡研讀全部新約及教父著作﹔他和伊拉斯姆的看法一樣,無意攻擊羅馬教會,只希望藉教育慢慢改善教會。最初,他個人的某些改教看法與路德無關,但后來他完全被路德影響,以致越來越遠離伊拉期姆的看法。

(二)慈運理的改教

公元1518年,慈運理開始攻擊贖罪券。路德在來比錫之辯中的立場以及焚毀教皇詔諭之舉深深感動慈運理,使他對羅馬教會作有系統、有計划的攻擊。

蘇黎世教室中的圖像被搬走﹔彌撒被廢止﹔祭壇、聖人遺物及宗教游行都棄絕不行﹔教會的行政管理、窮人的照應工作交給市政府來辦理﹔學校制度也改善了。

從蘇黎世開始,改教運動蔓延到好几個瑞士的縣郡,但仍有不少縣郡維持原來的天主教。

(三)慈運理與路德的不同

在對聖餐的看法上,慈運理和路德不同。路德對“這是我的身體”采“字面”解釋,他認為基督升天后,他的身體無所不在,所以基督的身體確實臨在聖餐的餅和杯中﹔慈運理則認為基督的身體只在天上,把“這是我的身體”解釋為“這預表我的身體”﹔因此,根據慈運理的觀點,聖餐是一項“紀念主”的儀式,“餅和杯”是 “基督身體與血的象征”。

公元1529年十月,路德和慈運理在馬爾堡(Marburg)會談,但這兩位改教領袖至終無法獲致一樣的看法。

有一段時期,慈運理的影響力遠及瑞士各地及德國南部。但他于公元1531年的一次戰役中陣亡,以致該區復原教信徒漸漸傾向加爾文。

二、加爾文的興起

第三位改教者是加爾文(John Ca1vin)。他于公元1509年七月十日出生于法國北部靠近巴黎的小鎮諾陽(Noyon),父親是諾陽主教的秘書。在父親的幫助下,加爾文以十一歲幼齡便獲得教會職位 ,而且有機會換取更高的薪俸。十二歲時,他前往巴黎大學進修。
當時,巴黎已有復原的氣息,強調“靠恩得救”的真理。許多法國人也看見了神話語中的真理,于是教會大為改觀,連國王的妹妹瑪格麗特(Margaret)也信了主。新的信仰,遍傳全國。然而,反對勢力接著興起,公元1525年,正是加爾文到巴黎的那一年,復原派的著作都被定罪。

加爾文到巴黎后,對所有學科都努力學習:包括古典語文學、邏輯學、教父著作、法律等。公元1533年,由于被傳加爾文與當地的教授一起宣揚復原派的思想,只得逃離,并開始了逃亡生涯。在此期間,他獲得的一段喘息的日子,并于公元1536年春,出版了他的《基督教原理》(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這本書是復原信仰最偉大的注釋書,直到今天《基督教原理》仍被公認為最偉大的解經書之一。在寫這本巨著時,加爾文才廿六歲。

公元1536年八月,加爾文經過瑞典的日內瓦。加爾文本來想在那里寄宿一夜,以便第二天繼往前程。就在那一夜,著名的法國改教家“法惹勒”(Farel),聽見這鼎鼎有名的加爾文到了,就竭力留住他,請他幫助進行。加爾文道:“我只有二十七歲,除了讀書以外,別無所求。”法惹勒答道:“倘你不幫助我們做主基督的工夫,上帝就要降災到你身上。因你只求自己的益處,不求上帝的益處。”這給加爾文相當的震憾,于是就留下一起推進歸正運動,竭盡力量改良這地方的教會。無奈日內瓦的人說他太過嚴厲,便把他逐出這地。后過三年,日內瓦的人計窮力竭,仍舊沒有辦法,不得已重請他來。加爾文勉從他們的邀請,擔任這職位。從此以后他趕出阻撓他計划的人,大權在握,全城的人几無不聽他的命令,因此日內瓦的道德風化,忽由澆薄一變而為純厚,人都以為希奇。這實在是神籍著加爾文的而來的。

三、加爾文和日內瓦的改革:

公元1532年,偉大的法國布道家法惹勒來到日內瓦,他是一位熱誠而具影響力的改教鼓吹者。他比較成功的開始了日內瓦的歸正運動,到1536年,復原教信仰正式成為日內瓦的信仰。不過政治和宗教的動蕩一直在繼續,就在此時,加爾文經過此地,法惹勒認定這是神所差來的,因此熱情的邀請他住下來。

公元1536年,加爾文開始在日內瓦工作。加爾文的人生,自抵達日內瓦到去世期間,可分為三個時期:公元1536年八月至公元1538年四月,為第一次去日內瓦時期﹔公元 1538年五月至公元1541年九月,為斯特拉斯堡時期﹔公元1541年九月至公元1564年五月去世時,為第二次去日內瓦時期。

加爾文在日內瓦開始工作之初,謙卑地擔任法惹勒的助手。第二年,被委任為講道師。

加爾文和法惹勒給市議會三項建議,該建議是加爾文起草的:(1)每個月舉行一次聖餐。生活不檢點的基督徒,加以懲治。嚴重者,革除教籍。(2)采用加爾文所寫的“信仰問答書”。(3)每個市民均需要接受法惹勒所寫的“信經”。

以上所提三項建議,立刻遭到敵對。接著,反對黨又在選舉中獲勝,他們決定采用鄰城伯恩的崇拜儀式,而伯恩也早已想使日內瓦采用他們的儀式。加爾文和法惹勒對崇拜儀式的不同并不看重,他們拒絕伯恩的儀式,是因為此舉乃出于政府的強制執行,沒有事先征得教會領袖的同意,顯然政府剝奪了教會的自主權,既然他們二人不肯低頭,于是被政府驅逐出境。時當公元1538年四月廿三日。

此時路德在來比錫之辯中的同工布塞珥(Bucer),邀請加爾文去斯特拉斯堡(Strassburg)。加爾文欣然接受,因為這是他當初最渴望想前往的一座城。

經過十八個月在日內瓦艱苦的奮斗后,加爾文終能在斯特拉斯堡享受三年平靜的生活。在那兒,他和荷蘭來的范布蘭(Ide1ette Van Buren)女士結婚﹔也在該城中,結識許多路德和慈運理的跟從者﹔同時牧養法國路德派信徒在該城成立的難民教會。因此,這三年,可以說使加爾文得償宿愿:一方面過平靜的學者生活,一方面牧養教會,得到實際經驗。

另一方面,加爾文離開日內瓦后,整個城陷入混亂局面。一位能干的紅衣主教薩多雷托(Sado1eto)想利用這種混亂的情況,乃以高雅的拉丁文寫了一篇動人的講詞,勸日內瓦人回到“母會”(天主教)的羊群中。為了對抗這位紅衣主教,加爾文捐棄個人對日內瓦人的不滿,再以高級的拉丁文寫了一篇精彩的“駁薩多雷托書”,這份反駁書,把日內瓦的歸正運動穩定下來。

事情演變得越來越糟,驅逐加爾文出境的反對黨,又于公元1539年與伯恩訂立條約,大大損害日內瓦的自主權。因此,該黨于第二年被民眾推翻,并把簽定條約的人判為賣國賊。于是,加爾文的友黨再獲政權,他們邀請加爾文回到日內瓦。

公元1541年九月十三日,在群眾的歡呼聲中,加爾文再度進入日內瓦。從神把加爾文帶到日內瓦的事上,可以看見神自己奇妙的預備。因為在當時,這個自由、獨立、民主的日內瓦城是全世界最適合加爾文推動改教事工的場所。加爾文的人生,到如今都在為這項重大任務而准備。這偉大事工正在日內瓦城等著他,而且將帶出全球性的影響力。

加爾文回來后,便提出“教會憲章”,這是一套教會管理的規條﹔這憲章立刻得到采納。憲章內容是根據聖經教導,在教會內設立四個職份:牧師、教師、長老、執事。

在加爾文的制度中,長老居重要地位﹔長老們是從教會的會員中選出,他們與牧師組成“教會法庭”(Consistory)﹔長老們的職責是監督信仰的純正及信徒的生活。加爾文給“教會法庭”有懲冶信徒及革除教籍之權﹔若一宗案件需要更進一步刑罰,則交給行政當局處理。

路德被情況所逼,給德國貴族權柄過問教會事務﹔而加爾文的理想是:教會完全獨立,不受政府管轄。以加爾文而言,教會的自由在于教會有權革除教籍,不受外來勢力的干擾。

曾有一次,一些被教會法庭革除教籍的日內瓦市民,拿著武器,沖進教堂,企圖以暴力領受聖餐﹔他們聲稱若加爾文不讓他們領聖餐,就要取他的性命。加爾文伸手護衛桌上的餅和杯,向他們宣告說:“你們只能從我的尸體下領到聖餐!”就這樣,藉著他的勇氣和毅力,加爾文使他們屈服,放棄以暴力領受聖餐之舉。

許多人為復原派信仰遭受逼迫,因此難民潮從不同國家流入日內瓦﹔這些人成為加爾文最勇敢的支持者。當他們成為公民后,加爾文就有了一個忠于他的政府。公元1555年起,加爾文就做了“日內瓦的主人”。

在加爾文帶領下,教會法庭訂立條規,可以完全管制日內瓦市民的生活,使日內瓦成為基督化城市 -- 一個“上帝之城”﹔地方政府則將教會法庭所訂的條規付諸實行。

加爾文晚年最大的成就,是創辦日內瓦學院(Geneva Academy),這是第一間復原教大學。這間學校后被稱為“復原教總部”。加爾文深深體會教育的重要,從研經中,他清楚看見神的榮耀不只在拯救靈魂,全世界都屬乎神,連人與人之間的相處都是神所關心的﹔因此,無論是政府人員、醫生、律師或其他行業,都需有認識神、榮耀神的教育。藉著日內瓦學院訓練出來的人、教會的行政制度、著作(尤其是基督教原理及聖經注釋),以及與歐洲各地領袖人物的書信來往﹔加爾文在到處都有跟從者,他的影響遠及義大利、匈牙利、波蘭及西德各地。

加爾文,本來不過是個傳道人和神學教授,卻發揮了超國際的影響力﹔他使福音之光,從日內瓦小城照射到歐洲各角落,加爾文成為一個的國際信仰復原運動者。

更令人吃驚的是:加爾文的身體羸弱,經常在病痛纏磨之中。他能完成這么艱巨的事工,主要是因為神與他同工﹔而強烈的意志力,使他能超越所有的困難與殘缺。公元1564年五月廿七日,加爾文鞠躬盡瘁而死,享年不到五十五歲。

他的標志是“一只手捧著一顆火熱的心”﹔他的座右銘是:“主啊,我心為你而獻,快速地!至誠地!”﹔加爾文的一生,就是遵照這座右銘而活。

四、加爾文與路德的異同:

路德與加爾文在“預定論”的看法上一致。他們都相信神已在萬世之前揀選了承繼永生的人﹔兩人都根據奧古斯丁及保羅書信發揮這項教義。

在崇拜的儀式上,加爾文與路德不同:路德盡量保留羅馬天主教的崇拜儀式,只要是聖經沒有禁止的事,他都保留﹔加爾文盡量遠離羅馬天主教的崇拜儀式,他只實行聖經所吩咐的事。然而他們二人均以講道為崇拜的主要項目﹔二人都為會眾預備詩本,只是路德著重聖歌,而加爾文偏重詩篇。

在教會行政上,加爾文與路德不同:路德准許政府過問教會﹔加爾文不承認政府在教會中有任何權柄,他甚至使教會有權干涉政府﹔而且加爾文比路德更強調教會懲治。他們二人都顧念窮人,都在教會中安排執事,專做關懷貧民的工作。

他們二人都深信“每個人都有權自己讀經”。為了達到這目的,路德將聖經譯成德文,加爾文將聖經譯成法文﹔他們二人都是語言文字的專家,他們的譯文對本國的文字架構有不少貢獻。

他們二人都重視教育:路德本是威登堡大學的教授,同時也講道﹔加爾文本是日內瓦教會的傳道人,晚年時創辦了日內瓦學院,自己也成為該院教授。他們二人都強調信仰必須奠基在純正教義上,因此,二人都為信徒寫了信仰問答書(Catechism)。

在對聖餐的看法上:加爾文與路德及慈運理都不同。加爾文與慈運理都否認路德“基督的身體真正臨在餅和杯中”的看法﹔但加爾文又不同意慈運理“聖餐僅為紀念儀式”的看法﹔加爾文認為:“基督的靈真正臨在餅和杯中,信徒憑信心領受聖餐時,真正領受了基督,不是屬體的,乃是屬靈的”。

加爾文和路德都堅信“唯獨因信稱義”的道理。對路德而言,“因信稱義”是教會站穩或跌倒的根據﹔對加爾文而言,“預定論”是教會的基礎。

路德強調“人的得救”﹔加爾文強調“神的榮耀”。

加爾文的工作及領導,雖然和路德不同,但也極具意義。他是改教運動的第二代,已有前人為他奠下基礎(如路德、布塞珥等),因此,他可以繼續前往,進入基督教原理和聖經的闡釋。他是一位偉大的解經家,就算三百年后,在聖經研究方面,加爾文的著作仍被列入第一流作品中。

肆、英國的信仰歸正運動

一、丁道爾翻譯聖經

從教會歷史一開始,神的話和神的靈就是最重要的兩個元素。耶穌和使徒們的教導,奠基于舊約﹔后來新舊約聖經就成為基督徒真理的源頭,也是生活行為的規范。

教會歷史中,最具影響力的因素之一是將聖經譯成不同語言。直到今日,只要能作到,宣教士們就將聖經譯成宣教對象的語言。七十位學者在公元前三世紀左右,把舊約自希伯來文譯成希臘文,而成為七十士譯本(Septuagint)。耶柔米將聖經自希伯來文和希臘文譯成拉丁文,而成有名的武加大譯本(Vu1gate)。聖經譯本是推動改教運動最具威力的力量:威克里夫將聖經譯成當時的英文﹔路德將聖經譯成德文﹔加爾文提供法文譯本﹔荷文譯本大大助長了荷蘭的改教運動﹔而丁道爾也開始將聖經譯成英文。

丁道爾(William Tyndale)先后在牛津、劍橋受教育。他首先接觸伊拉斯姆的觀念,然后是路德的,最后是慈運理的。因此,他定意要把聖經放在每一個人手中。一般百姓當然無法讀拉丁文聖經,至于威克里夫的英文譯本,一方面數量很少,一方面經過二百年后,英文本身有很多變遷,使威克里夫譯本中的英文不易了解。

丁道爾的譯本于公元1525年在德國出版,是直接由希臘文譯成英文的精彩譯本,(威克里夫譯本是自拉丁文的武加大譯成的)。第一版共出六千冊,在往后十年中,又出了七版。接下來,他又翻譯了舊約的一部份。在整個翻譯過程中,丁道爾都在強烈反對和恐怖逼迫的威脅之下。最后,他的敵人將他捉到,丁道爾終于在公元1536年六月于布魯塞爾附近殉道。他的譯本為英國及蘇格蘭改教運動帶來極大的幫助,再一次証明神的話比刀劍更有能力。

公元1535年,另一本全部聖經的英譯本問世,它是由科威對勒(Mi1es Coverda1e)翻譯的。

二、王室的影響

英國的改教運動有許多獨特之處:一方面,在英國沒有一位突出的、偉大的領袖,諸如路德、慈運理、加爾文、諾克斯之類的人物。另一方面,英國教會的改革不是經由教會職員推動,而是藉著一位國王。

在這時期,英國已經發展了強烈的民族意識,人民反對所有外來的統治力量。文藝復興時期,教皇越來越趨向世俗,對世界的事比對教會的事更感興趣﹔因此,在英國人眼中,教皇不過比義大利貴族高一點罷了。雖然英國人還是忠實的天主教徒,但他們卻越來越不滿意于教皇對英國教會的管轄,更不愿將教皇規定的大筆獻金送到羅馬。

第一個給英國歸正運動帶來影響的應算享利八世。

當時,英王亨利八世(Henry)請求教皇批准他與皇后迦他林(Catherine)離婚,因為他計划與波林(Anne Bo1eyn)結婚。由于教皇拖延許久都不給他答覆,英王就自己行動,他使國會于公元 1534年通過一項法案,宣稱英國國王是“英國教會唯一最高元首”,這法案被稱為“最高治權法案”。從而使英王取代了教皇的地位,成為教會元首。接著又使國會通過“叛國與異端法案”,即“凡接受天主教以外教義的,就是異端﹔凡不承認國王是教會最高元首的,就是叛國”。在這一法案下,許多原先逼迫信義宗信徒的天主教修士被定叛國而處死刑。

這時,英國的教會行政制度仍然還保持著教皇制的方式,不過在行政上是歸國王所管。因此,英國教會(也稱安立甘教會Anglican Church)仍維持由主教治理的形態,而以國王為最高元首。從此以后,英國教會(安立甘教會)又稱為聖公會(Episcopal Church)。

接著亨利又在教義方面、崇拜儀式及某些信仰實踐上增加一些改革。修道院被關閉,聖徒遺物不再看為神聖,也不再展覽。在英國,有許多小修道院,也有几間大修道院。這些修道院擁有許多財產,包括土地、珠寶、黃金。國王將它們的士地區划起來,分配給他的心腹﹔這樣,他為英國開創了新的貴族制度,而且是忠于國王的一批人。

直到亨利八世在位末期,英國還不是一個復原教國家。我們只能說,在倫敦及英國東南部的人屬于路德派。英國西部和北部,仍屬天主教,而且几乎占全國人口四分之三。

第二位對英國歸正帶來影響的是愛德華六世。

亨利八世于公元1547年去世,他的兒子愛德華六世(Edward VI)即位﹔愛德華年僅九歲,便由舅父索美塞得公爵(Duke of Somerset)攝政。索美塞得攝政與他的新政府都傾向改教運動。因此,在愛德華短暫的在位時期,英國改教運動有相當大的進展。

公元1547年,國會通過准許信徒在聖餐時,不但可以領受餅,也可以領受杯。第二年年初,宣布所有圖像都需從教堂中挪走。再過一年,又宣布聖職人員不必守獨身,祭司以及聖品人員結婚視為合法。

公元1549年,國會通過“教會統一條例”,這項條例規定,教會崇拜必須依照“公禱書”進行。這本公禱書,也稱為“愛德華六世初版公禱書”。根據此書,聖公會在崇拜中以英文代替拉丁文﹔直到今天,英國教會原則上仍沿用這本公禱書。

“愛德華六世初版公禱書”沒有滿足任何人:保持天主教信仰的信徒不滿意這些改變﹔贊成改教運動的人,則認為改得不夠。公元1552年,國會又通過一項新的“教會統一條例”,把公禱書加以修訂,几乎取消了所有天主教的儀式。不再為死人祈禱﹔用聖餐桌取代祭壇﹔聖餐時以普通面包取代聖餐薄餅﹔驅鬼朮與抹油禮都被拒絕﹔對于聖餐的看法則根據慈運理的看法,相信餅和杯只是基督身體和血的表征。

教義方面也有改善,坎特布里大主教克藍麥起草了一份新的信經,有六位神學家幫他(其中一位是諾克斯),總算完成最后格式,而被全英國教會采用。這信經稱為“四十二信條”,一般而言,這份“四十二信條”比公禱書更代表復原教精神。

到這地步,似乎英國改教運動即將大獲全勝。然而,忽然間,這輛“得勝列車”被迫停止﹔天主教勢力再度收復自亨利八世以來,所有失陷的地盤。

第三位影響歸正運動的是繼愛德華之后的“血腥瑪利”。

愛德華于公元1553年因肺病去世,享年僅十六歲﹔他的姊姊瑪利(Mary)即位,登上英王的寶座。

瑪利是個堅定的天主教徒,她使英國改教運動至少倒退了廿五年。所有國會在前王任內通過的法案,都被撤銷,而恢復采用亨利八世最后几年所用的崇拜儀式。凡贊成改教運動的主教或低級聖職人員,都被革職。許多改教領袖逃到歐洲大陸﹔在那里,他們受到加爾文派的歡迎,卻因不接受基督身體臨在聖餐中的看法,而被路德派疏遠。

曾于亨利在位期間,逃往歐陸的紅衣主教波爾(po1e),這時回到英國。國會再度過通恢復教皇在英國的權柄,并重新制定對付異端的法案,同時,撤銷亨利八世時代有關教會的法律。英國的改教工作完全被毀,教會又回到公元1534年以前的光景。只有一項例外:修道院的產業仍可保留在新占有人的手中。

公元1555年是英國復原派教徒最恐怖的一年。這一年中,英國各地有七十五人被火燒死。在逼迫中,最出名的殉道者是兩位主教:喇提美爾(Hugh Latimer)和利得理(Nicho1as Ridley)。當火焰吞滅他們之際,喇提美爾安慰一同殉道的同伴說:“感謝神,我們今天要在英國點起一盞永不熄滅的燈台!”瑪利并不以此為滿足,她又把坎特布里大主教克藍麥用火燒死。

瑪利繼續血腥的逼迫,到公元1558年十一月七日她去世之時。在她統治下,大約有三百人被火燒死,她殘酷的逼迫,為自己換來“血腥瑪利”(B1oody Mary)之稱。

五、克藍麥(Thomas Cranmer)

雖然英國改教歷史中,主要的角色都是政治人物,但其中有一位是教會聖職人員,這一位不遺余力地宣傳復原教主義。他可算為英國聖公會的創始人。公元1532 年,亨利八世指派克藍麥擔任坎特布里(Canterbury)大主教﹔在此以前,克藍麥是劍橋大學的一位講道師﹔在歐陸旅行時,他遇到教皇、皇帝以及路德派領袖們,這些人都加強他對改教運動的傾向。

他對國家意識及改教運動兩方面都有強烈的感受,以致全力支持亨利八世切斷教皇對英國教會的統治。亨利八世死后,克藍麥成為英國改教運動的推動力。在他的指導下,許多改革付諸實行,例如:聖餐時,信徒可以同時領受餅和杯﹔教堂里取消圖像等。

為了強化改教運動,克藍麥特別從德國請到復原教領袖馬特(Peter Martyr)和布塞珥(Martin Bucer)到牛津及劍橋執教。又因為許多聖職人員仍然照傳統羅馬方式舉行教會儀式,克藍麥在國王特許下,派遣“御用牧師”到各地游行講道,教導聖職人員,也教導一般百姓﹔我們記得,諾克斯就是被派的人之一。克藍麥同時也是“公禱書”與“四十二信條”的主要起草人。

公元1555年,他被羅馬革除教籍,而以紅衣主教波爾接他的空缺。到這地步,克藍麥屈服了,他公開承認教皇有權管轄英國教會。但瑪利仍一心要把他置之死地,并希望他在死前公開表示放棄復原教主義,因為這樣,就能大大破壞改教運動。在這以前,克藍麥已經被迫簽署了一份否認復原教主義的宣言。他的死刑訂于公元1556年3月21日在牛津執行。就在行刑之前,克藍麥再一次得回勇氣,他把以前所有翻供與否認的事全部撤銷,而以堅定的口氣宣告他的復原教信仰,同時戲劇性的道出自己在否認改教原則時的感受。在火焰中,他高舉那只曾經簽署過否認宣言的手,直到燒成焦燼,火舌吞滅了他的全身。克藍麥終于以英雄之死殉道。

六、伊莉沙白時代的改教運動

瑪利死后,由妹妹伊莉沙白即位。當瑪利在位時,伊莉沙白的生命一直在危險中,因為她受教于克藍麥,表面上遵行天主教禮儀,心中卻歸屬復原教。登基以后,她終于可以使英國改教運動獲勝。瑪利逼迫的原來目的是要將復原教主義全盤消滅,但沒想到,竟造成全國反羅馬情緒的高漲,比過去任何時候更甚。這再一次証明了:“殉道士的血是教會的種子”。

公元1559年四月廿九口,國會在強烈反對下,再度通過“最高治權法案”。這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政府摒拒了所有教皇在英國的權柄。

接下來是修訂“愛德華六世公禱書”,將其中反教皇的禱告文刪除﹔至于天主教基督身體臨在聖餐餅與杯中的教義,則暫不討論。原來在公禱書中曾清楚說明,聖餐時下跪并非對“餅”的敬拜,但為了討好天主教,在修訂時,把這一段刪棹。這些妥協之舉,在當時看來似乎相當明智,誰知道卻成為后來許多不滿與沖突的根源。

公元1563年,又在教義上做了一點修改。把原來的“四十二信條”縮減到三十九條,而成有名的”三十九信條”(Thirty-nine Articles),也是今天英國教會正式公認的信條。

這些在教義上、崇拜上、及教會行政上的改變,經過正式采納后,便稱為“伊莉沙白決議案”(E1izabethan Settlement)。英國改教運動至此暫告一個段落:但我們 以后會發現,它不但繼續發展,而且更加激烈。

天主教徒在英國,從此變成了少數人。

從表面上看,英國的改教運動是由政府、國王、女王所推動﹔看起來,政治目的超過宗教目的﹔但如果沒有一股強大的宗教情緒滋長在英國國民的心中,這些國王、女王也是無法帶出改教運動的。

伍、信仰歸正的影響

一、正面的擴展

(一)德國──信義宗(路德宗)

信仰歸正運動是在德國發起的,不過在德國出現了兩批人,一為神聖羅馬帝國的皇帝本身,二為支持改教的王侯。在改教初期,因要面對土耳其人軍隊的臨近而不得不對改教者采取一些容忍的政策。

1546 年,馬丁路德去世,他所帶領的宗教改革在德國已經是根深蒂固的建立起來,可是皇帝還是一意孤行的派他的軍隊去對付這些王侯,甚至把威登堡都給攻下了。到 1555年皇帝發覺到雖然他在軍事上好象已經把改教王侯打敗了,可他沒有辦法進一步的有效去統治這個地區,天主教的架構已經不容易在德國的地區重建。結果皇帝就與反對者訂立一個合約──奧斯堡和約。

透過這個和約皇帝正式的批准在德國改教職工的教會擁有合法的地位。在德國的教會在路德的帶領下有一個特別的名稱,大家就喜歡稱這個教會為信義宗的教會。“信義”就是因信而得稱義,“信義宗”這個名稱是指著福音教會的意思,。主要的原因是教會之所以要脫離羅馬,因為教會現在重新發現到信仰的真正意義,乃在于一個人的信心里面接納耶穌基督的救思,這才是真正的福音。后來當教會發展時,有一些人就喜歡用路德的名字,因此就出現一個名稱“路德宗 ”。

歸正之后,德國及附近的信徒就相關的教義進行了許多的討論,并以信條的方式寫下大家公認的答案。 1580年,信義宗的教會公布了《協同書》,其中把許多的相關信條收集在一起,合訂為一冊。內中有“使徒信經、尼西亞信經、亞他那修信經”﹔另外加上在宗教改革時期所出現的、使用過的信條,如:奧斯堡信條、協同信條的文件。這些文件綜合起來就構成了協同書這本信仰的宣告。

(二)瑞士──改革宗

在瑞士,當教會進行改革的時候,他們就稱自己為“改革教會”。他們所標榜的是他們現在要離開、脫離羅馬而獨立。他們采取的路線就是以聖經作為標准在教人內部進行一些改革,所就稱為改革教會。后來逐漸的形成叫做改革宗的教會。

改革宗的正統,同樣是在宗教改革后形成的。在瑞士本土上流傳一個信條──瑞士信條。瑞士信條有兩份,尤其是第二份,可以說大致上使到在瑞士地區的基督徒在信仰上有個共同的立場。到了后來,改革宗的教會又進一步接納了另外一些信條,其中一個特別重要的文件叫“海德堡要理問答”。

由于瑞士的改革宗直到三十年戰爭結束才取得合法的地位,改革宗的信仰正統形成的時間要比信義宗遲一些。而且這些信條在逐漸收集、慢慢流傳的過程中,改革宗要面對許多的壓力。其中尤其重要的是加爾文本人被主接去之后,接任的人對加爾文的言論開始有了一些不同的解釋。

到了十七世紀初年,兩種的觀點明顯對立。其一為亞米紐斯所代表的立場。亞米紐斯是當時教會相當有影響力的領袖﹔公元1560年,亞米紐斯生在荷蘭的奧得瓦特(Oudewater)。在他還小的時候,西班牙人來,毀了他的家鄉,也殺害了他的父母和親友。他被一些有愛心的荷蘭人領養,長大后進入萊登大學受教,在校內表現優異。由于他的天資,阿姆斯特丹市長資助他出國深造﹔在日內瓦,他贏得加爾文繼承人伯撒的好評﹔他也前往義大利進修。回國后,亞米紐斯漸于公元 1588年成為阿姆斯特丹改革宗教會的牧師。在當時被公認是一位博學能干的牧師﹔他講道時,內容清晰、口才流利、善于表達,吸引了無數聽眾。他的觀點歸結為:凡相信主耶穌的,必定得救。基督為眾人而死。人需要神的恩典,因為人的本性敗壞,無能自救。神的恩典是可抗拒的。人人皆能領受,也能抵抗和拒絕。人雖一度做為信徒,但卻有可能背道,甚至最終亦有可能沉淪。

其二為一批堅決追隨加爾文的人。他們的觀點也歸結為五點:神作無條件的揀選。有限的贖罪﹔基督僅為他所揀選者死。人因墮落而全然敗壞。神的恩典是不可抗拒的。被揀選者享有永遠的安全。

為了解決這個分歧,多特會議召開。會期自公元1618年11月13日至公元1619年5月9日。多特會議是改革宗教會有史以來最大的會議,出席代表不僅來自荷蘭改革宗教會,也來自英國、德國、瑞士各地的改革宗教會,法國及德國偏遠地區雖被邀請,但因路遠,沒有出席。值得一提的是亞米紐斯本人也沒有出席。

這次會議一致通過拒絕亞米紐斯的教導,除將其定罪外,又在“多特法規”(Canons of Dort)中,說明了改革宗的真正教義。“多特法規”的制訂,是改革宗教會在信條制訂過程中的最高水准。因此,后來改革宗的正統,就以加爾文主義為主流。

(三)蘇格蘭──長老會

當時,蘇格蘭與英國或英格蘭是兩個獨立的政治實體。在蘇格蘭地區的宗教改革就因著一個非常出色的領袖而聞名天下,他叫約翰諾斯。據說,約翰諾斯曾經做了一個非常有力的禱告,使得當時的統治者 為之震驚。他禱告說:“主啊!求你將蘇格蘭賜給我,不然的話,你就取我的性命。”意思就是說在我有生之年,我一定要贏取整個蘇格蘭。

當約翰諾斯提出這種改革主張的時候,就受到當時統治者的反對,于是他逃亡來到日內瓦城。他在此看到加爾文是如何有秩序的、有效的建立教會,他就大受感動,并在此學習了加爾文的一些作法。當蘇格蘭爆發內戰時,約翰諾斯就帶領許多加爾文份子回到蘇格蘭。內戰結束之后,蘇格蘭的政府就堅決的支持宗教改革。

就在這樣的氣氛底下,聞名的蘇格蘭長老會被建立起來,她在許多方面成為了長老會制度的一個典范。而且她也是改革宗信仰的一個主要發展地。在日內瓦,加爾文只是影響一個城市,但約翰諾斯卻在整個國家實踐加爾文的教會理想。蘇格蘭教會在這種理念的影響下就出現了一個四級的議會制度。也就是說,蘇格蘭的教會是以議會的方式來組織的,不過有四個不同的等級。

首先,在一個堂會里,就由一些大家共同推舉出來的長老來帶領。其次,就由各個堂會委派出一些長老,來商議在同一個城市里面的教會事務,所以就形成這個城市教會的等級。同樣的,在一個省份里,每個不同的城市也照樣在他們的教會議會里推舉出一些代表商討在省份廣大范圍里的一些共同事務。然后在上的當然有全國性的議會,全國性的議會的代表就是從各個省份里面所推舉出來的。這個制度后來就被稱為“長老會制度”。

長老會的好處之一就是在各級的議會里面負責來討論、制訂一些教會方針的決策人都是教會里面長老階層的代表來的,因此就使教會在動作上能夠有一批比較資深的信徒來帶領。

(三)荷蘭

其實今天所謂的荷蘭在當時不過是神聖羅馬帝國里面的一部份。因馬丁路德的影響,荷蘭的地區很早的時候就有一些改教的思潮,不過因皇帝有效的管制在這個地區里改教的思想一直沒有辦法具體的建立起來。

皇帝為著對付德國,結果應帝國里抽取重稅、人力,因此老百姓對皇帝的統治和他的宗教政策不滿。同時也使到在荷蘭地區的改教勢力逐漸的在民眾當中漫延開來。終于在荷蘭爆發了一場獨立的運動。皇帝就派軍隊來鎮壓,并有效的控制著南部的地區﹔在北部改革者者成功的取得一此影響,建立起一個不大穩定、卻又肯定的獨立的一個政治實體。一直到1648年,北部地區就取得了獨立,命名為荷蘭。南部地區稱之為比利時,而比利時就繼續以天主教作為宗教信仰。后來基督教的信仰籍由荷蘭的海軍及他們的航海技朮傳到世界各地。

(四)英格蘭

在改教的浪潮中,英國是獨特的。因唯有英國的改教是由國家來主導的,英國的教會是英國國家的教會,被稱為聖公會或安立甘宗。但由于當時的改教氛圍濃厚,改教者不滿當時政局所作的改革,就在聖公會之中產生許多要脫離國教的人。

1、清教徒運動

英國的改教運動是漫長的,前文已經看到英國教會的獨特之處,其特點之一是:英國的改教運動,政治性超過宗教性﹔強調組織超過強調教義。另一個特點是:其他國家改教運動多少已進入定局之時,英國仍然處于動蕩和改變的階段,主要是因為加爾文的影響強烈地臨到英國教會,而這影響來到英國比到法國、荷蘭、蘇格蘭等地都晚了很久。

公元1563年的伊莉沙白決議案,并未解決英國的教會問題。當血腥瑪利逼迫時,許多復原教徒逃到日內瓦歸附了加爾文,公元 1558年,伊莉沙白繼瑪利人后,登位為英國女王,這批信徒便懷著滿腔熱情、帶著加爾文觀念回到英國,因此,几乎在伊莉沙白統治一開始,就聽列無數鼓吹徹底改教的呼聲。公元1563年的決議案根本不能滿足他們,因為他們所期望的是看到英國教會被徹底潔淨﹔因此,這批人就被稱為“清教徒” (Puritans)。
清教徒渴望改革英國教會﹔清教徒渴望看到每個教會都有熱心的、屬靈的、善講道的牧師﹔他們要求廢除當日流行的牧師禮袍、跪著頂聖餐的方式、婚禮中的戒指儀式以及洗禮時划十字的記號。

清教徒認為牧師禮袍使聖職人員成為特殊階級,無形中、聯想到天主教祭司的權威。跪著領聖餐的方式,令人聯想到天主教的化質說,敬拜臨在聖餐的基督身體。婚禮中的戒指儀式則代表天主教以婚禮為七聖禮之一的看法。對清教徒而言,洗禮時划十字的記號,純屬天主教的迷信。因此,他們迫切希望教會把這些“天主教的舊酵”(old 1eaven of Catholicism)都掃除干淨。不久,他們又進一步要求教會行政制度由主教制變成長老制。

清教徒運動的領導人物是卡特賴特(Thomas Cartwright),他是劍橋大學的神學教授。早期反清教徒的首腦人物是惠特吉夫(John Whitgifi),在他的陰謀下,卡特賴特被撤職﹔此后,卡特賴特便過著流浪與受逼迫的日子,但他仍繼續為長老派清教徒主義(Presbyterian Puritanism)不遺余力地勞苦工作。

雖然清教徒反對英國教會的主教制及許多儀式、條文,但他們絕不脫離教會﹔他們仍愿留在教會中,從內部加以改革,以便照加爾文日內瓦教會的模式,塑造英國教會。

但在清教徒中另有一批人認為,從內部改革英國教會的工作,不是絕望就是一項冗長乏味的事工。因此,他們決定脫離英國教會,故被稱為“分離派” (Separatists)或“不同意者”(Dissenters)。在教會行政制度方面,他們強調每一個教會都是獨立自主的,沒有一個教會可以干涉另一個教會。因此,他們又稱為“公理派”(Congregationalists)或“獨立派”(Independentists)。

共同點是留在英國教會及脫離英國教會的人,都接受加爾文信仰。

伊莉沙白死后四十年內,清教徒都在受壓及逼迫之下。直到公元1640年的“長期國會”(Long Parliament),長老派清教徒才占大多數。他們立刻肅清議會,將兩位最反對清教徒的人物:斯特拉福伯爵(the Ear1 of Sirafford)與大主教絡得(Archbishop Laud)送去審問、定罪及斬頭。

國王查理對這些事甚表不悅﹔于是他決定動用武力,使國會屈服。他離開倫敦,前往諾丁安(Nottingham)發動戰爭,在國王這邊的是貴族與士紳﹔由于他們的英勇與騎朮被稱為“保王黨”(Cavaliers)。在國會這邊的是店員、農夫及小部份高階層份子。他們留著短發、顯出頭形,因此被譏為“圓頭”(Roundheads)。

戰爭初期,國王這邊占優勢。后來在國會軍隊中,有一位農夫,名叫克倫威爾(Oliver Cromwell),他看出真正的難處,他對一位清教徒國會議員漢普登(Hampden)說:“一批窮酒保和學徒,絕不能打倒貴族。”于是他組建騎兵團,并身為騎兵團團長。一個二萬一千人的軍隊按照“克倫威爾軍團”的方式組織了起來。這是一個充滿宗教熱誠的團體,是十字軍以來沒有見過的現象。這支軍隊中,全體團員都有宗教信仰,他們不起誓、不喝酒、唱著詩、邁向戰場。大部份軍人是敬畏神、心中火熱、吟唱聖詩的清教徒。沒有戰事的時候,他們就在一起讀經、禱告、唱詩。

納斯比之役(Battle of Naseby)中,保王黨像風前的糠批潰散,國王被迫投降,審訊之后,國王被判為暴君、賣國賊、謀殺者及公敵,必須處以死刑。公元1649年1月30日,查理一世走上了倫敦皇宮前的斷頭台,當時有極多群眾在場目睹國王的死刑。

在戰爭進行中,國會決定改革教會,于公元1643年廢除主教制,并在威斯敏斯特召開會議(The Westminster Assemb1y),以制訂信條及教會行政制度。大會有一百二十一位教牧代表及三十位信徒代表參加,其中除公理派與聖公宗外,大部份是長老派清教徒。由于蘇格蘭人在戰爭時給過幫助,所以也將一些席位給蘇格蘭代表﹔雖然他們沒有投票權,但在會中有相當大的影響力。

威斯敏斯特會議成為英國教會史中一次划時代的會議。會中制訂了“崇拜指南”以取代過去的“公禱書”。這本“崇拜指南”至今仍被長老派及公理派教會所采用。會中也訂立了有名的“威斯敏斯特信條” (Westminster Confession),這是改教運動時期,復原教主義最后一份偉大的信經。此外,也為講道解經預備了“大本信仰問答”﹔并為教導兒童預備了“小本信仰問答”。

公元1648年,國會通過接受這些文件,只將威斯敏斯特信條作了些許修訂。這份信條也在蘇格蘭全國大會中通過采納。加爾文派在英國教會所做的改教運動,至此可以說是大功告成。同一年,歐洲大陸的三十年戰爭,也因韋斯發里亞和約的簽訂而告結束。

2、公理會

第一個在英國傳播公理派思想的人是布饒恩(Robert Browne)。公元1581年,當伊莉沙白在位時期,他在諾立赤(Norwich)組織了一個公理派教會,在教義及崇拜方面,他們屬于加爾文派﹔他們是為了教會行政制度的問題而脫離英國教會。因此他被送進監獄,從監獄釋放后,他帶著大部份會友逃到荷蘭的密得爾堡(Midd1eburg)。

布饒恩在密得爾堡出版了一本書,名叫“一本教導真基督徒生活言行的書”:書中闡釋了公理派原則。這套有關教會行政體系的原則,至今仍為公理派教會使用。

簡而言之,公理派主義所強調的是:每個教會獨立自主﹔各教會選擇自己的一位牧師、一位教師、數位長老及數位執事﹔教會間,彼此沒有管轄權,卻以弟兄友愛之情互相幫助﹔在需要時,各教會可以派代表在一起開會,案件可以在會中提出思考,并加討論﹔會議的決定,各教會可以自己決定是否要采納。

公元1587年,在倫敦一位名叫巴饒(Henry Barrow)的律師及一位名叫革林武得(John Greenwood )的牧師,因為舉行分離派聚會而遭逮捕并監禁。在獄中,他們寫了几篇文章,攻擊安立甘派和清教徒派,并帶出公理派原則。這些文章,被偷運到荷蘭出版,將公理派思想更加廣傳,也贏得許多信徒。

由于巴饒和革林武得的文章而歸入公理派的人中,有一位清教徒牧師、名叫強生(Francis Johnson)。當公元1592年,公理派教會在倫敦成立時,強生被選為教會牧師,革林武得擔任教師。第二年春天,巴饒和革林武得因為不肯承認女王伊莉沙白在教會中有最高權柄,而上了斷頭台。國會通過一項法規,宣告所有不服女王最高治權、拒絕到主教制教會聚會,及參加非公禱書所定儀式聚會的人,一概放逐。因此,大部份倫敦公理派信徒都逃到阿姆斯特丹(Amsterdam),強生也在那兒,繼續做他們的牧師。

在克倫威爾的影響下,公理派主義越來越趨重要,只是信徒們尚未組成一個宗派﹔因此必須將公理派長老們召集在一起開會,以制訂一份信條。公元1658年九月廿九日,正當克倫威爾死后第廿六天,大會在倫敦的薩浮宮(Savoypa1ace)舉行。會議中制訂了“公理派信仰與制度宣言”。大部份與會的領袖人物都參加過威斯敏斯特會議﹔因此,他們几乎將加爾文派的威斯敏斯特信條全部放進他們的信條中。薩浮宣言中,有一段是“耶穌基督所規定的教會制度與組織”,該段肯定地宣告,他們只采納公理派原則的教會制度與組織。

3、浸信會(The Baptists)

斯彌特和他的會友們在阿姆斯特丹接觸到門諾派(重洗派)信徒,在門諾派的影響下,他們也采納了浸禮派原則。有一部分會友于公元1611或1612年間,回到英國,在倫敦建立了第一間浸禮派教會。

同時,荷蘭的浸禮派又受到亞米紐斯主義(Arminianism)的影響。亞米紐斯主義是不接受“預定論”的﹔那些接受亞米紐斯主義的浸禮派信徒,后來被稱為“普通浸禮派”(General Baptists)。

羅賓孫在萊登的教會中,有一位名叫雅各(Henry Jacob)的人,他回到英國守特瓦(Southwark)成立了一間公理派教會。公元1633年,有些人退出這間教會,因為他們接受成 人浸禮及加爾文主義。這一派后來被稱為“特別浸禮派”(particular Baptists)。
浸信會所標榜的是一個人必須是成年的,以他的意志經過思考才接受耶穌基督的,而且這些人就不應該用點水或者是洒水的方式,應該采用全身浸到水里面的方式去接受水禮。因此就被稱之為浸信會。

4、貴格派:

創立者弗克斯(George Fox﹔1624-1691)于十七世紀生于英國,弗克斯是個織工的兒子,長大后成為一名鞋匠,他所知道唯一的一本書就是聖經。當時,英國教會中極其缺乏信仰的真誠和實際。

弗克斯是一位極其嚴肅而敬虔的人,他堅信聖經,他心中切切地渴慕真理和真誠的信仰。弗克斯稱聖靈的光照為“內心之光”。第一批接受弗克斯教導的人,叫做“真理之子”,后來他們被稱為“真光之子”。他們深信在他們心中有一樣東西會指示他們對與錯,也帶給他們生命、能力與喜樂﹔他們稱它為“基督之光”或“神的種籽”。

貴格(Quakers)這個名字的由來并不確定。可能是導源于有一次弗克斯叫一位英國長官要“因主的話而戰栗”。有些人則說是因為早期弗克斯的門徒非常熱誠,在聚會中,尤其是禱告時,因情緒激動而戰栗,他們的敵人就給他們取外號叫“戰栗者”(Quakers)。然而,他們很不同意這個名字。他們最喜歡約翰福音中主那穌所說的:“我稱你們為朋友”﹔因此,他們喜歡被稱為“朋友”。他們的組織,不稱為教會,而叫“朋友會” (Society of Fiends)

他們聚會的地方非常簡單,里面沒有講台、沒有樂器。也不唱詩。他們坐在一起,安靜地等候聖靈的感動。如果經過一段時間沒有聖靈的感動,他們就靜靜地離開﹔但有時聖靈會感動一位或數位“朋友”,不論是男或女,這些被感動的人就站起來分享他們的信息。在信息之間,有時也會渡過一些完全沉默、痛苦難捱的時光。

他們被殘酷地逼迫﹔雖然如此,人數仍然增加。公元1654年時,只有六十位貴格派信徒﹔四年后,增加到三萬人。

今天,在英國大約有二萬二千名貴格派信徒﹔在愛爾蘭有二千人﹔在美國有十一萬五千名信徒,美國的胡佛總統便出身自貴格世家。

(五)美洲

上文提到,清教徒在英國時有兩個主流力量,其一是主張留在英國教會,從內推動改革﹔另一為“分離派”,主張脫離聖公會,另建教會。而且分離派的勢力與日俱增,引起政府的高壓逼迫。一五九三年,形勢更加惡劣,女王頒下御令,凡那些不出席國家教會的崇拜而到一些私自聚集的地方崇拜,一經查出,便要被趕出英國 。

伊利沙白女王死后王位由蘇格蘭王雅各六世繼任,他到英國即位時,改王號為雅各一世。英國的清教徒以為雅各一世既受長老會傳統的熏陶,便一定會體諒他們,于是便大膽地在主后1604年的一個議會中,聯名上書,這便是著名的“千人奏書”,請求雅各王簡化崇拜儀式,并修改公禱書的某部分。誰知雅各一世不但不允許他們的請求,反而嚴厲地斥責他們,要他們順服于英王及主教的領導之下,并下令將三百名教牧人員革職,任何不完全依循國教的規定舉行崇拜的人,便受到嚴重的處分。至此,和解的希望似乎幻滅,而那些本來愿意留在聖公會以內作內部改革的人,也被迫投入分離主義者的陣營。主后1607年,他們紛紛逃離英國,其中有大批人逃往荷蘭。當中也有一些不能忍受逼迫的人便紛紛移民到北美洲。

1620年9月6日,第一批清教徒乘著“五月花號”,在約翰﹒羅賓遜(John Robinson)的領導下從英國的一個港口普里茅斯出發,到新大陸去尋找他們的宗教自由。跟著,便越來越多清教徒到新大陸去,美國的建國與這批移民有很大的關系。

他們于公元1620年在美國普里茅斯(P1ymouth)建立殖民地的。几年后,又立麻薩諸塞灣殖民地(Massachusetts Bay Colony)。然而英國的逼迫仍在繼續,1630年,七百人以溫索(John Winthrop)為領袖,啟程往新大陸,隨后又有三百人、一千人跟進。1630年代出現了大移民潮,使麻州海灣區的人口增加到九千人。

這些清教徒到了北美洲之后,在自由的空氣中建立他們的教會及家園。他們大多是極其敬虔、勤奮的加爾文主義者。他們以民主的形式管理教會。日后美國的民主政制,便是由此奠下基礎的。除了民主政制外,他們生活的各方面都帶著濃厚的信仰色彩。他們的信仰對于日后美國文化的孕育與發展,有很大的關系。

二、天主教的改革

天主教的改革其實早在中世紀已經呼聲很高,也曾作過多次的嘗試,但一直是治標不治本。現在馬丁路德的歸正運動進行的如火如荼,令天主教產生了一系列的反思,因此也開始了大刀闊斧的改革以作為回應。

(一)西是乃斯(Ximenes)

路德在德國改教前,西曼乃斯已經完成在西班牙的改革。西班牙基督徒為驅逐回教徒而戰,達七百年之久。直到公元1492年,才將摩爾人(即回教阿拉伯人)在西班牙的最后一個據點格拉那達(Granada)收復。長期與回教徒的爭戰,使西班牙基督徒孕育了一股狂熱的宗教與愛國情操﹔這份情操在斐迪南與伊沙伯拉(Ferdinand and Isabel1a)在位期間,尤其強烈。

王后伊沙伯拉發起改革西班牙教會。她將改革工作交給三位教會領袖,其中一位是西曼乃斯,他是方濟會修士,后來成為多列杜(Toledo)大主教,是真正策划改革、推動改革、并改革成功的人物。

這次改革主要是改善聖品人員與修道士。西曼乃斯為所有修道院訂立嚴格規條,神甫人員強迫過道德生活。無知、無能的聖職人員都被革職﹔其他人則被送進他所設立的學校中學習神學。所有反對西曼乃斯的人都在王后之權柄下遭鏟除。王后伊沙伯拉保護西曼乃斯,使他免受教皇的干涉。改革的結果,西班牙教會得到愛神而能干的聖職人員。

教會的其他方面則保持原狀:教皇仍被尊為教會元首﹔聖品階級仍然繼續﹔天主教對祭司與聖禮的觀念仍舊持守﹔一切聖禮、信條、禮儀、聖事都不過問﹔教義也毫無改變﹔修道院未被解散,也沒受到壓制。

西曼乃斯在西班牙所做的是“改革事工”而非“改教運動”。

(二)查理五世揀選亞良德(A1eander)

公元1521年,沃木斯國會中的三位杰出人物是查理五世、路德、亞良德。查理是斐迪南與伊沙伯拉的孫子,自幼在祖母嚴謹的天主教環境中長大,后來做了西班牙王,又成為德國皇帝,而亞良德則為教皇的代表。

有一段很短的時間,查理五世曾想利用路德改善整個教會,正如他祖母用西曼乃斯改革西班牙教會一樣。查理知道路德激烈地攻擊教皇制、祭司制與聖禮﹔他希望路德放棄這種極端的看法。但是在沃木斯國會中,路德堅持教會大公會議會錯,而且他可以証明它們已經犯錯。聽到這點時,查理便揮手,示意會議結束﹔因為路德選擇與羅馬斷絕關系,已到無法挽回的地步。

從那時起,查理堅決反對路德及改教運動﹔他決定與教皇代表亞良德聯盟。第一步是藉教皇之助,推翻路德和改教運動﹔接下來是:背叛盟友,自己稱主﹔最后是將西班牙教會的改革運動,強迫推行于全教會中。

(三)教皇亞得良六世(Pope Adrian VI)

沃木斯國會之后,教皇利奧十世去世,正好為查理的計划預備了良機。負責選舉新教皇的紅衣主教們進入長期停頓,打破僵局的唯一途徑,就是采納皇帝查理所提出的人選﹔最后,經過他們的接納,查理的人終于成為教皇,名號是亞得良六世。

教皇亞得良來自荷蘭的烏特列赫城(Utrecht),曾擔任查理的家庭教師,是一位敬虔、嚴謹的天主教徒。由于他完全贊同西曼乃斯,而被譽為“荷蘭的西曼乃斯”。

按照皇帝查理的期望,再加上個人的意愿,教皇亞得良的確將西班牙的改教運動帶到羅馬。然而,卻一敗涂地。他的失敗有几個原因:他在義大利人中,感到不自在。他不但不了解他們的生活方式,也不懂他們的語言。另一方面,這些義大利人也不了解他。亞得良是一位單純、良善的人,他以為把西班牙的改革推行在羅馬,是一件輕而易舉的事。直到抵達羅馬以前,他還不知道教皇制度的腐化,已經到了多么深遠的地步。如果要對付贖罪券的罪行,將會切斷教皇每年稅捐的數百萬收入。教廷本身就是個龐大的機器,有數千雇員及食客﹔若要推行西班牙教會的改革工作,就意味著把數千人的職業和收入剝奪。

他采取的每一步行動都遇到意外的攔阻和狡詐的反對,羅馬教廷朝臣們在這位敬虔、單純的荷蘭人背后暗笑。而在羅馬,又沒有伊沙伯拉的幫助,可以像當日西曼乃斯一樣鏟除敵人的勢力。經過二十個月無效的奮斗后,亞得良終于公元1523年,心力交瘁而死。

在他的墓碑上,紅衣主教們請人為他刻了一行字,寫著說:“這兒躺著亞得良,他一生最大的不幸是被封為教皇。”亞得良是最后一位非意大利人的教皇。

教皇亞得良在位時,做了一件很不尋常的事:他派遣一位使者到德國去,承認教會腐敗的主要根源就是羅馬教廷。果然不出所料,這個行動又被羅馬教廷朝臣們訕笑。然而對這位誠實、單純的亞得良而言,這是一件大事。這件事深具意義,因為它是以教皇正式身份去行的事。

這項行動導致了羅馬教會改革的開始。在教廷中,有几位較屬靈的人身居高位,他們看到了教皇的榜樣﹔他對改善羅馬教會的努力,喚醒了這批人,在他們心中挑起了改革教會的熱誠。

(四)天特會議(The Counci1 of Trent)

在這同時,改教運動在各地展開、羅馬教會繼續腐化、皇帝查理急于使復原教與天主教合一。他安排了几次會議,邀請復原派和天主教神學家前往參加﹔他們在會議中,研討雙方的不同看法,但始終無法獲致協議。羅馬教會中的熱心信徒繼續要求改革教會。

最后,教皇保羅三世(Pope PaulIII)召集了一次大會,地點在義大利北部山區的小城天特(Trent)。從公元1545年到公元1563年間,間歇性地舉行會議,其中有兩次長遠數年的休會。天特會議是羅馬天主教史的里程碑,因為它象征教皇制的成功。

在德國、瑞士、法國、荷蘭、英國、蘇格蘭,復原派教會都擬定了信條,宣告他們的信仰。天特會議也為羅馬教會擬訂一份信經,并采用了一本信仰問答書。許多教會的弊端糾正了﹔也為羅馬聖職人員預備了更好的教育﹔教皇的最高權柄更堅定地肯定了。

雖然羅馬教會推行了很大的改革,但教會的本質仍然未改。為對抗復原教,天特會議中更高舉、更肯定天主教體系。這次羅馬天主教的自我改革運動,被稱為“反改教運動”

數年來,改教運動的熾熱為羅馬教會提供了宗教上所需的條件,現在它凝固了,也正式定型了。現在復原派教會所面對的,是一個經過改革和復興的羅馬教會,因此,復原教主義和天主教主義即將展開一場更激烈的斗爭。

三、天主教與基督教的關系

上文提到,當天主教看到基督教的改革之后,也在一定程度上進行自我革新,然而在關鍵問題上,仍然沒有變化。結果基督教里面就有一份的了解,認為天主教的人士并不真心想教會合一,又加之在天特會議中的決議,天主教的立場已然確定,正式定型了。

當時在改教過程中出現了一個新派別──重洗派。他們認為一個人在小時候接受了嬰孩洗禮之后,長大了當他對信仰有正確的認識之后,他們需要重新接受洗禮﹔而且他們主張新約與舊約是代表著兩個不同的主張,舊約已經過時了,單單擁有新約已經足夠了。并且他們認為在一些特定的處境里,如果聖經沒有明確的教導,信徒就應該以內心的感動作為依歸,因這是聖靈的感動,是神的旨意。

他們反對天主教的行動遠超過路德或加爾文,他們不但聲言要摧毀教會制度,也說要摧毀政治和社會制度。羅馬教會立刻抓住這一點而宣告說:“改教運動的教義會破壞一切制度和權威,不僅在教會中,也在國家和社會中。”這種說法,使許多上層社會份子留在羅馬教會中。而且天主教中原先持觀望態度者對宗教改革也產生一些誤解,認為這批人就是宗教改革的代表、濃縮版。這樣到了十七世紀初年時,天主教與基督教之間就處在一種水火不相融的局勢里面。

隨著天主教徒與基督教的人沖突的加劇,到了1618年,歐洲大陸上爆發了一場“三十年戰爭”。歐洲的每一個國家,都牽涉在其中,前后有瑞典、法國、奧地利、西班牙、荷蘭等國,都在德國的領土里面,與德國內部不同的宗教派系打仗,更確切的講是混戰。

一直到1648年,交戰的各派別在一場和談里終于同意停火,而且制訂了“韋斯發利亞和約”。這個和約制訂了歐洲大陸上的各個國家大致的、一直延用的一個版圖。而且所有簽字國都同意,每一個地區都有權利決定自己的宗教取向﹔并同意從今以后不再為宗教的原因采取武力的手段去解決﹔再者容許在瑞士所發展出來的改革宗教會,也就是說當時歐洲大陸上宗教改革的各個教會,現在教能夠享有同等合法的地位。因此這一年被研究歷史的人訂為“宗教改革的正式結束”。

四、對社會文化的影響

改教運動在十六世紀的歐洲造成了很大的震蕩,不但改變了歐洲宗教生活的面貌,更在經濟、政治、教育各方面產生了很大轉化作用。首先從思想的角度看,改教運動代表著一個宇宙人生觀的轉變,從中古的宇宙人生觀轉化為現代的宇宙人生觀,因此,史學家大都以改教運動為歐洲歷史的分水嶺,以它為現代史的開端。其實,歐洲科技的突飛猛進,顯然與改教運動有很大的關系。改教運動將整個歐洲的思想從亞里士多德形而上學的框架中解放出來。中古以來,神學完全被困于亞里士多德的哲學體系之內,聖經的道理被化成一套玄學思想,對于宇宙的解釋,價值的取向,完全以亞里士多德的哲學為依歸,几百年來,歐洲人的思想被困于這框架之內,加上教會用她的勢力去確立,這思想的枷鎖便牢不可破。從這角度看,路德向中古神學體系宣戰,根本便是一種思想的革命,路德的改教運動最深遠的意義也在于此。路德公然對亞里士多德的體系提出懷疑,這便成為一種思想的號召,在哲學、科學方面,心中存疑已久的人便敢與將疑問拿出來,一種重新思想宇宙人生的空氣便開始擴散。沒有這種思想空氣,克卜勒(Johann Kepler, 1571-163 A.D.)的新天文學理論便根本很難孕育出來,沒有克卜勒所建立的基礎,加利略(Galileo Galilei, 1564-1642 A.D.)所倡導的宇宙觀也很難建立起來。

除了對傳統思想的疑問,路德改教運動更標示每一個人都應該憑他的良心去體認真理并堅持真理,而不應受傳統的勢力所左右。這種自由思想的種子,日后開出了民主自由的花朵,也促進了歐洲在思想上百家爭鳴的局面。

在政治方面,改教運動為民主政制奠下了重要的基礎。首先是每一個人在神的面前都是祭司的觀念的出現,既然每一個人都是祭司,每一個人都有權侍立于神的面前聽命于痘,每一個人都有同等責任去服事他的弟兄。在神面前,平民、平信徒原來與王孫公子,與聖職人員完全是同等,那么中古的層級制度便開始不攻自破了,改教派的教會以這種人人平等觀念去治理教會。例如長老會的長老,權力雖然很大,但他們也是平信徒選出 來的。其他的如浸信會、公理會等會友的權力更大。當他們習慣了以民主的方式治理教會,也同時感覺這是有效的治理方式,便自然想到用同樣的方式去治理國家。美國以民主政制立國,可說完全是以治理教會的模式為藍本。在歐洲方面,這種民主的思想透過教會體制孕育生長,到美國的民主政制成形時,便產生很大轉化作用,假若沒有改教運動,西方的民主政治不知要再等多久才被建立起來。

在經濟方面,假若我們環視一下歐洲的經濟發展,便會發現一個充滿啟發性的現象,就是几乎所有改教派的國家都比天主教的國家進步不知多少倍。只要你將改教派的荷蘭和天主教的西班牙比較一下,將英國和意大利比較一下,將改教派影響下的德國、瑞士與天主教影響下的德國、瑞士比較一下,將固守天主教的南美國家與美國比較,便發現他們在經濟發展上的差距。改教派傳統下的國家似乎充滿了活力,創新、富裕,而天主教傳統下的國家,除了法國外,卻似乎是落后、貧瘠。我們要知道在固守天主教的國家中,只有的、法國是不受天主教會勢力的干預的。這現象給我們一種提示,就是教會勢力干預越少,信徒可以比較自由發展的國家,其經濟活力便越大,除此以外,改教派將宗教及人生其他的責任交回與平信徒,他們強調人與神立約,每一個人都有責任去用生活的每一個環節將這約表達出來。人每天的活動,包括工作、享用工作的成果,都是一種敬拜神的表達。于是工作便有了永恆的意義和價值,發揮自己的創作也有一種神聖的意味。改教派的人明白,原來工作、創作、享受都是榮耀神的活動。這便帶來很大工作熱忱和創作活力,經濟便自然突飛猛進了。社會學家韋伯(Max Weber)認為資本主義的興起是與改教派的倫理有很大的關系。他的分析固然不無道理,但我們必須要清楚一點,就是十七世紀成形及興起的資本主義,是極度溫和及滿有責任感的資本主義,并不是只顧剝削、不理別人死活的十九世紀的資本主義。當時的資本主義滿有道德責任感,原因乃在于改教派強調人之間立約的觀念。每一個人都是看守他弟兄的,因此在勤奮工作,積聚資本中,他們都謹記,這一切都是為榮耀神,而他們是神的管家照管財富,在立約觀念的熏陶下,他們很注重對別人的道德責任,于是資本家剝削他人以自肥的傾向便大大受到抑制,到了十八世紀,啟蒙運動出現,人否定了神,否定了人與神的立約,否定了聖經中倫理責任的要求,人以自己為絕對,便形成了一種只顧自己不理他人的心態。這種心態蔓延,便決定了日后資本主義發展的路向及形態。我們可以說,造成資本主義剝削及帝國主義的侵略,其中主要因素是西方文化轉向世俗化,否定了傳統的基督教信仰,絕對地高舉人的自治、自主,對人有過分天真的樂觀,而忘記人本有的罪性。

在另一方面,改教運動也改變了歐洲教育的理念及日后發展的方向。首先,改教家認為每個信徒都應該能夠看得懂神的話語,正因如此,教育必須普及,從此時開始,受教育成為一種每一個人都應享有的基本權利。改教家也切實地推行教育普及化。路德發動改教不到五年,便委派墨蘭頓全面地建立一個新的教育制度。教育不再是貴族或神職人員的專利。從這時起德國的教育事業再不是由教會一手包辦,而是由國家承擔,但卻是根據基督教的理想施行全人教育,結合學朮道德及靈性的操練。

改教運動另一個重要影響乃在家庭生活方面。過往,教會將神職人員與平信徒絕對地分開來,強調神職人員聖潔的身份,而他們聖潔的一個標記便是守獨身,由此便產生一個觀念,就是婚姻生活與家庭生活是屬世的,是成聖的纏累。家庭生活便不自覺地受到貶抑。改教運動以后,家庭生活成為整全生命很重要的一環,不單是神所喜悅的,也是神的命令。自此以后,家庭成了信徒敬拜的地方,也成了培育敬虔后代的所在。在很多家庭中,晚禱、家人聚一起讀神的話語,成了家庭生活重要的一環。

不單家庭生活被看為聖潔,就是卑微的職業也分別為聖。改教家認為職業沒有聖俗之分,只是不同的呼召而已。以前,人以為只有神職人員才是被召的職分,普通的職業與神的呼召是風馬牛不相及的,然而,馬丁路德卻改變了這種看法。他認為信徒無論投身什么職業,我們必須尋求神的旨意,看是否神呼召他,要他在那崗位上完成 他的使命。這樣一來,歐洲不再看職業為糊口的工作,而視之為完成神使命的生命表現,這種職業對歐洲文化的發展極為重要。

在宗教方面,聖經的全文被確定,講解神的道成為牧者主要的責任,這兩點乃是日后改教派教會的重要標記,現時的福音派承襲且極力保持這分重要的遺產,以此為不能妥協的信仰基礎 。

目錄:

-- 緒論
第一章 使徒時期
第二章 苦難時期
第三章 國教時期
第四章 教皇時期
第五章 歸正時期
第六章 復興時期
第七章 多元化時期

附錄:

1、基督教歷史大事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