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10日 星期三

【書摘】我的聖經狂想曲

這本書實實在在太好笑了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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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各布斯(Jacobs, A. J.)著、黃芳田譯,《我的聖經狂想曲The Year of Living Biblically: One Man’s Humble Quest to Follow the Bible As Literally As Possible》(台北:遠流,2009)


賈各布斯在寫這本書之前,前一本書寫的是《我的大英百科狂想曲》,他希望自己可以因著大英百科變成全世界最聰明的男人。寫完這本書後,作者又突然靈光一現,他想要讓自己變成充滿靈性的人,於是自己便要遵照聖經所行所言,進而過未來的一年。


作者是一位猶太裔美國人,不過他沒有宗教信仰,更甚者是,他畢業於哲學系,而哲學系是反對一切盲信或大部分人所遵從的共識的最大宗派。不過,猶太人已經把自己的生活融進聖經的規範中,像是:

就算你是很不遵守猶太規矩的猶太人,也知道這是個宗教主題、春天版本的感恩節。若你是基督徒,大概也知道這個節日,最起碼知道耶穌就在在這一天吃最後的晚餐。世俗如我家族者,連我都曾出席五、六次逾越節家宴……

因著猶太人世代相傳的傳統,作者會把我們帶入猶太人與美國人的價值觀來看待聖經。但相對於此,他就會把我們帶入律法的聖經,因為猶太人是首重於聖經中的法條,至於有沒有活出聖經當中的救贖,可能是另外一回事。


對於聖經的理解,作者意識到:

我其實更受到新教(基督教)理念的影響,認為可以自行解釋聖經,不需經過中介……遵守字面意義反而比遵守拉比(猶太教的「牧師」、老師)教義容易些……但在有些方面,遵守字面意義卻困難得不得了。

以基督教的背景來說,聖經是我們遵行的一切法則,而在猶太教裡,更有拉比詮釋舊約聖經的《塔木德經》。但實際按照聖經中字面的文字去遵行的人,總會遇到很多難題。

於是,作者找了許多位靈性顧問,向他們請教聖經中的真理為何。作者最喜歡的兩位顧問,一個是路德會(就是信義宗啦XD)的牧師,另外一位是猶太教的拉比,他們兩位都勉勵作者、為他打氣。

我對他(路德會牧師)講到那些抱持懷疑態度的人,他對我說:「你只要對他們說你很飢渴。你未必和他們坐在同一筵席上,但你是飢渴的,所以他們不應該論斷你。」

而猶太教的拉比也說:

「……有時候只有你跳進去,奇蹟才會發生。」

於是我就這麼做了。


賈各布斯自己本身也知道:

按照聖經而活,與一個按照聖經而活的人活在一起,兩者是兩回事。

過了一年後,作者會把這年當成一種「虛空」,還是能找到聖經中部分的東西呢?到了最後一個月,賈各布斯要對過往一年作個小結:

聖經有沒有讓我成為比較好的人?很難說,但我希望有,起碼有一點點。

我變得比較寬容,尤其是對宗教,如果這對我有幫助的話。

宗教領袖並非每樣食物都很懂,然而或許好領袖可以引導你吃到新鮮的食物。

而作者接收到兩個很有意思的想法:

(路德會牧師)不妨把聖經想成幫天上拍的相片,可能不是一張很完美的相片,有瑕疵,鏡頭上有個手指印,角落的顏色褪了,但仍有助於看到形象。

(拉比)你也能因為把聖經當成偶像崇拜而犯了誡,你會開始崇拜字句,而不是崇拜他的精神。你得「在入樹林中途遇見神」。


希望藉由這一趟的歷程,透過數不盡的牧師、拉比與一些團體所給的引導,可以帶給作者體會神的真理。不過最重要的是,還是作者可以體會神對他的無盡的愛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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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這個網站試讀一些篇章,喔,真的太好笑了啦!
http://www.ylib.com/hotsale/Biblically/index.asp#t5

不可貪戀。 ——出埃及記二十章十七節

由於我天天都犯了「不可貪戀」,因此認定這條是最需要馬上關注的。這是十誡的最後一條,也是唯一制約心態而非制約行為的一條。它大概也算是最艱難的,尤其處於當今的紐約,因為這裡是個貪戀心態橫流的城市。

現在是下午兩點鐘,從我醒來到現在已經有以下這份清單,列出我所貪戀的事項:

一、美國作家佛耳(Jonathan Safran Foer)的演講費(有人說,他每場演講費是一萬五千美元)。
二、Treo 700 PDA。
三、聖經書店那位仁兄泰然冷靜的精神,他說他沒有絲毫恐懼,因為神與他同在。
四、我們的朋友伊麗莎白家那片迤邐的郊區前院。
五、喬治克魯尼般的名氣,有了這種程度的名氣,可以任由你愛講什麼就講什麼,不管說出的話白癡或不白癡。
六、一九九九年電影《上班一條蟲》(Office Space)的精采劇本。我有時會異想天開,覺得可以回到一九九七年,靠著錄影帶和抄寫對白,搶在《上班一條蟲》導演兼編劇賈治(Mike Judge)之前寫出劇本。

此外,自從當了爸爸之後,又引起我另一全新層次的貪戀心理,不僅是為我自己,還為兒子貪戀起來,老想和鍾斯家的孩子比,人家孩子怎樣,我兒子就要跟上。

就拿賈斯珀會的詞彙來說好了。我疼愛這小傢伙,但他學話的進度嚴重落後,很令人洩氣。他溝通時大多只靠八種不同的哼哈聲,每種各有意義,我感覺自己像個民族誌學者,一如愛斯基摩語有二十三個字描述「雪」這個意思,而我得要破解這二十三個字之微妙不同處。賈斯珀的中音哼聲表示「是」,再低一點的音表示「不」,像猩猩發出的短促哼聲則表示「馬上來這裡!」賈斯珀走路走得很好,也很會扔球,然而說到用字(這本是我賴以維生的工具),他卻興趣缺缺。

同一時候,他朋友莎妮亞(比他小三個月)卻知道如「直升機」和「廚櫃」這類字眼。她差不多已經有自己的部落格了。我很為賈斯珀而貪戀莎妮亞的詞彙。

總而言之,我花了很多精神犯這條誡命,而且還沒把對於「性」的貪戀也算進去,不過我真的對街上那個穿紫色夾腳拖鞋的女人起過念頭,要不就是穿卡文克萊低腰牛仔褲的女人,或者……我回頭再來談這個話題,因為值得另外專門寫一章。

戒貪戀的完整版十誡原文如下:「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在土地改革後的曼哈頓,牛驢不成貪戀問題。但這句「並他一切所有的」差不多已經涵蓋全部,沒有轉圜餘地。

可是要怎樣阻止自己貪戀呢?「貪戀」(covet)轉譯自希伯來文「hamad」,大約等同「欲」或「想要」之意。關於這條誡命所戒為何,分成兩派說法。

有些詮釋者說,要戒的並非「貪戀」本身,因為「渴望」不一定是壞事;要戒的其實是貪戀別人的財物。有位拉比說得好,貪戀捷豹(Jaguar)汽車沒問題,卻不可貪戀鄰人的捷豹車。換句話說,如果你的欲望可能導致你傷害鄰人,那就是錯的。

但另一派則說,貪戀任何捷豹車都是不對的,不管是鄰人的還是經銷商的。對汽車的興趣適可而止就沒問題,然而「貪戀」意謂你過度渴望捷豹汽車,而且已受到物質引誘而分心,你本應感恩上帝賜與你的一切,卻偏離了感恩之道。無疑你已經受到廣告之害,廣告是十誡的頭號勁敵。

為求保險起見,我乾脆盡力避免這兩派所提的貪戀。

我的策略之一是請茱莉審查報紙雜誌上的廣告,見到有iPod以及到牙買加度假之類的廣告就通通撕掉,結果茱莉不但駁斥這策略,更逼我把雜誌購買量減到剩下一點點。

不過,貪戀廣告上的物質貨品還不算是我的大障礙,我真正的弱點在於妒忌人家,老是要和同級的人比較。茱莉有個前男友發明了夾在書本紙頁上的照明器具,以便晚上閱讀。我是否比這人更成功呢?岳母經常提醒我,那閱讀燈曾經上了李文哲公司(Levenger)的目錄封面。

若不是妒忌茱莉的前男友,就是妒忌另一個人,總之我這種貪戀心情永遠無法平息。要是碰到機緣巧合或會計算錯,我拿到了佛耳那樣的演講費,之後一定馬上又會貪戀前國務卿歐布萊特(Madeleine Albright)的演講費。聖經是對的,妒忌是種沒有用、浪費時間的情緒,活活吃掉我。我應該把心思集中在家庭,現在更應該集中於上帝身上。

有個可取的方法是:告訴你自己,你所貪戀的汽車、工作、住宅、演講費、驢子等,剛好就是完全不可能得到。中世紀一位拉比以斯拉(Abraham ibn Ezra, 1089-1164)舉了以下這個例子(他講的是性的貪戀,你可以用在更廣義方面)。你見到有個漂亮女人嫁給另一個男人,就得把她歸到你母親之列,歸到禁止範圍之內,於是把她當成性對象這個念頭是可憎的、想都不可想,只除了性變態或讀了太多佛洛伊德理論的人才會做如是想。再不然,就學習「村夫看待公主」那樣去想一個女人,她是很漂亮,但她遠在你的生活領域之外,你的仰慕是抽象的,而非淫褻的。

我盡力把這想法運用到豔羨佛耳演講費的心態上。這演講費遠在我的生活領域之外,我說。這策略與「有志者事竟成」的企圖心相反,說不定對我的精神健康比較好。

然後還有另一招:如果你刻意專注去遵守聖經律法,根本沒時間貪戀。總之,不會有太多時間就是了,你會忙得很。兩星期前,我日常生活貪戀的項目寫出來會有這本書三分之一這麼多,現在已經刪減到只剩下半頁分量。這是進步,我想。

2010年2月3日 星期三

頌讚以馬內利

禮拜天的時候,柏偉至(Ariel Berkowitz)牧師要分享的,與師母所講的生命河很有關係。我們要來看以賽亞書十二章:

到那日,你必說:耶和華啊,我要稱謝你!因為你雖然向我發怒,你的怒氣卻已轉消;你又安慰了我。

看哪!神是我的拯救;我要倚靠他,並不懼怕。因為主耶和華是我的力量,是我的詩歌,他也成了我的拯救。

所以,你們必從救恩的泉源歡然取水。

在那日,你們要說:當稱謝耶和華,求告他的名;將他所行的傳揚在萬民中,提說他的名已被尊崇

你們要向耶和華唱歌,因他所行的甚是美好;但願這事普傳天下。

錫安的居民哪,當揚聲歡呼,因為在你們中間的以色列聖者乃為至大。


牧師說,猶太人會在「住棚節」大聲歡唱許多聖詩,而以賽亞書十二章就是其中一首。

「住棚節」是一個歡慶的節日,大家會聚在一起狂歡七天(不過這不是縱欲的時節喔)。這個時節顯現出神的公義,因為在節期之時以色列是不下雨的,而猶太人都是以著極大的信心歡度,一起向神禱告,進而祈求神趕快降下雨。

在第七天的時候,全猶太民眾都會湧向耶路撒冷的祭壇,之後祭司會拿著水與酒灑向祭壇,而酒象徵一種喜樂。大家大吼大叫的在唱歌(好可愛喔),歸榮耀給主。

說到「住棚節」,我們還要再去看約翰福音第七章,耶穌也去了「住棚節」:

節期的末日,就是最大之日,耶穌站著高聲說: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裡來喝。信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約翰福音7:37-38)

耶穌的話語正呼應了猶太人對於活水的概念,而耶穌就是大家靈裡的活水。神安慰了以色列民族,並施予拯救,全民感謝上帝,以祂的名為尊崇,眾人都大聲歡呼讚美主名,歸耶穌為以色列的聖者。

(師母有說到,在以色列敬拜主時,除了說「耶穌!」、「耶和華!」以外,他們還會說「活水!」來代表主名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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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拜六師母講完道後,她要我們全然讓自己有寧靜的心,以著這種寧靜,我們才可以看到真理。我們要平靜的禱告,並想像著乾渴的地,而我能為這個地方做什麼?這就是我的立足處。

聽著這兩天的證道,我終於知道什麼叫做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了!而真理的這件事,我追尋又追尋,總是沒有辦法得到真相。雖然飢渴慕義,但我卻未得飽足。我沒想到,原來聖經就是真理,就是我的一面鏡子。這是最簡單的答案,但被我擱在一旁,略過未尋。

聽完證道、而後要開始禱告的時候,我真的很感謝主,讓我知道真理如何去尋找。我臉上滿是微笑,因為長期以來未能解答的問題,竟然讓我這麼多疑的人未有任何的懷疑。


但是,我能為乾渴的地作些什麼呢?

一開始我破口而出的,就是為主做研究—在我最有熱情的繪畫史上再繼續做下去,顯揚主的真理。但是說完,我突然又發現,喔,我生病了,我有腦傷了。除了我與Jill以外,可能再也沒有別人相信我會恢復。我又再次被迫放下自己的驕傲,阿,我有點悲傷。我只能跟主說,我自己再沒有別的辦法讓我的身體恢復了,怎麼辦?我無法找到我該如何為祢做出見證了。

突然,我聽到一個聲音:妳未來一定會恢復的!

這時心中知道主在聽我說話,連忙捉住耶穌問他說:那我何時能找到適合我的老公,讓他安慰我呢?(我很奇怪耶XD不是應該問什麼時候會恢復嗎?)這個時候我真的好想抓住一個人抱住他,然後我要一直哭泣,向他訴盡一切因著疾病而來的苦。

難道妳不能對著我依靠嗎?

我很驚訝,但心裡卻踏實很多。心中那種想要落淚的情緒,突然之間,又回到微笑的表情。自去年聖誕夜晚上,聽了楊牧師的證道,我從自己的哀傷中清醒過來,不過我為了自己未來的老公禱告的事,心中總沒有個底。我逐漸知道我的婚姻大事要交託給主,而且小孩乃是從神生的—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但我心中還是會掛念著,哦?對方有沒有洗禮呢?對方的靈命如何呢?反正我是個很多疑的人,我是多馬這類型的人。



長期以來,我只會禱告:神阿,祢要我做什麼呢?我只有等待。但,這是不是一種懦弱的行為、不肯看清自己呢?耶穌,祢是不是也要我向你說出,除了「祢要我做 什麼呢?」之外的話呢?我沒有好好向祢說我現在的情況。我總會把好的恢復情況跟你報告,但心中很多的憂愁卻不敢讓祢發現。其實,祢都知道,在我發愁到不行 時,祢都會給我安慰,真的要謝謝祢!謝謝祢~~~

耶穌,祢就是那個一直默默在看護我的人:D